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、市重要决策部署,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防范摸排信息漏统漏登,根据当前复工、复产、复业、复市新形势,结合我县防控工作实际,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自即日起到疫情结束,实行有奖举报。
一、举报对象
2020年2月10日后,从湖北、武汉来博、返博人员,且未经当地村(居)委会登记的。
二、举报奖励
凡实名举报上述人员者,经核实确属漏统漏登的,每落实一人,奖励第一举报人3000元。
三、举报电话
县防控办:0312-5832003(昼夜)。
博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2月24日